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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快3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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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滋味,中国军人与您分享******

  一锅汤,喝出一家人最期盼的团圆

  大年三十,陆军上尉陶建霖踏上了熟悉的返乡路。此时,陶建霖的母亲也在忙碌着。灶膛里,红通通的火苗舔着锅底。灶头上,羊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屋里屋外,香气四溢。

  上一次回家过年,还是4年前。那次,陶建霖请假回来探望病重的爷爷。那年除夕夜,一家四代人聚在一起,吃了顿团圆饭。后来,爷爷去世,四世同堂的幸福成为永远的回忆。

  高铁自南向北飞驰而去。落日余晖下,黄土高原沉寂又厚重。望着车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乘客们熟悉的乡音,那些停留在陶建霖味蕾上的记忆,逐渐被唤醒。他开始期待晚上的年夜饭,尤其是妈妈亲手炖的羊肉。

  经过几个小时的文火炖煮,羊肉的肌肉纤维软化,饱含水分,不腻不膻,丰盈鲜美。“羊”字是“鲜”字的一半,这体现了中国人对味道至高的评价。

  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有烹饪羊肉的传统,各方水土造就了羊肉风味上的差异。陶建霖的家,位于黄土高原与鄂尔多斯草原的过渡地带。这座位于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四地交界处的小县城,盛产羊肉。融合了多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天南地北风味的独特美食,给这里的人们带来无尽口福。

  “母亲炖的羊肉滑嫩多汁。离开家这些年,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炖羊肉。” 陶建霖今年30岁,瘦瘦高高。小时候,他和哥哥随父母住在乡下。只有哥儿俩考了好成绩,家里才会炖羊肉。

  “儿子一到家,羊肉就出锅。快打电话问问,他们到哪了?”母亲转头对家人说。羊肉咕嘟嘟地冒着泡,只需等待最后一步:装盘之前,再加点盐提鲜。这是母亲多年炖羊肉的经验。

  “爸,我们快到家了!”这次,陶建霖还带着妻子一同回来过年。由于工作特殊,他和妻子两地分居,结婚3年来见面的时间屈指可数。这次一同回家过年,对小两口也有特殊的意义。

  对这顿来之不易的团圆年夜饭,老两口倾注了更多感情。儿媳妇是广西人,喜欢甜食,很少吃辣菜。母亲一直担心,她能否吃惯北方的菜。

  陶建霖和妻子刚到家门口就闻到了炖羊肉的香气。“快,先尝尝!”母亲赶忙招呼道。

  “等所有菜都上桌再一起吃吧!”陶建霖说。

  “不打紧,先吃一口。”母亲笑盈盈地回复。

  “妈,您炖的肉真好吃!”听见儿媳妇说喜欢吃这道菜,母亲长舒了一口气,眉梢眼角都是爱和笑意。

  陶建霖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家里杀一只鸡、吃一顿肉,往往招呼很多亲朋好友过来吃。即使一整只鸡,一大桌子人分到嘴里也没几块。掌勺的母亲通常会悄悄把孩子叫进厨房,在饭菜上桌之前,先吃上一块肉。

  “先吃一口,这应该是所有母亲对孩子的偏爱吧。”陶建霖说。

  随着一个个热气腾腾的菜上桌,一家人打开了话匣子,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起来。此刻,羊肉香气四溢,房间里洋溢着温暖。

  一家人围坐一起共享美食,就是相聚的味道,也是一家人期盼的幸福。

  这份炖羊肉的背后还有多少故事,记者无法尽知。然而,每一名中国军人的年夜饭里,一定都饱含着同样的亲情、思念和感恩。

  千里之外。陆军二级上士陈朝智和战友们聚餐时,桌上多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猪肚鸡汤。

  广东人常说“宁可食无菜,不可食无汤”。对于煲汤这件事,陈朝智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只要他一回家,母亲就会买菜煲汤。

  带着精挑细选的新鲜猪肚、土鸡等食材,母亲来到第73集团军某旅装步一连炊事班。陈朝智没想到,这个春节自己竟然会在部队喝上母亲炖的汤。

  “阿姨,听朝智说,您炖的猪肚和鸡肉又嫩又滑,有没有什么妙招?”厨房一下子热闹起来,炊事班的战友纷纷想来拜师学艺。

  “熬汤用冷水,慢慢地加温,让猪肚和鸡的营养充分溶解到汤里,其他食材也要准备好……”母亲在锅里加入红枣、枸杞、芡实等食材,慢慢炖煮。

  “看得我们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你们班的人可真有口福。”帮厨的战友们盯着开始冒热气的鸡汤,好生羡慕。

  母亲把汤烧开转小火说:“儿子,汤快出锅了,快去招呼一下战友们。”

  想到班里的小李最近生病,陈朝智特意将第一碗汤送到他手上。喝下这热气腾腾的汤后,小李一边咂嘴一边问:“陈班长,阿姨往这汤里加了什么魔法?我喝完身子马上暖和起来啦。”

  屋外天寒地冻,屋里其乐融融。陈朝智和战友们喝下热汤,暖心暖胃……

  一碗面,穿越时空温暖胃和心

  手机屏幕上的数字跳出“18:00”时,急促的哨音响起。随着口令下达,官兵依次坐到了聚餐的大圆桌前。

  锅包肉、土豆炖牛肉、水煮肉片、小鸡炖蘑菇、蒜蓉西兰花、清蒸鲈鱼……各大菜系的不同美食把转盘桌摆得满满当当。

  墙上电视里,循环播放着来自各行各业人们的新春祝福。火红的中国结和气球,把食堂装点得格外喜庆。

  此刻,西部战区空军某边防雷达站,迎来了一年里最快乐的时光。过年的热闹,感染了每一名战友。

  节日聚餐的主食里,有一盆面条。三级军士长老胡挑了满满一大碗面,端起来大快朵颐。刚来部队时,这个南方小伙子还常常对着面条叹气。没想到,当兵十几年后,自己竟爱上了面食。

  南方人喜食米饭。老胡记得,刚下连那会儿,连队每周会吃一次面条。那顿饭,他宁愿饿肚子,也不动筷子。炊事班的战友变着花样做面条,鸡肉蘑菇面、羊肉萝卜面、排骨土豆面……看着北方的战友们大口大口吃得那么香,他就是吃不下去。

  一次演习,战斗值班结束时已是凌晨。连队专门安排炊事班做了面条,还特意交代给每个人碗里加两个鸡蛋。

  看着面前满满一碗面条,老胡直咽口水——不是想吃,而是想吐。强忍着难受,他从炊事班拿了个馒头就着辣椒酱吃了。后来,战友们调侃说:“上机能值班,下机能训练,就是吃不了一碗面。”

  每逢吃面,绕道而行。就这样,老胡和面条“杠”了整整10年。

  改变,始于一年冬天。当时,老胡调整岗位,调到某边防雷达站。坐了一天的车,老胡到连队已是傍晚。同年兵康雪胜得知老战友过来,特意做了一碗手工面,搭配了鸡蛋、肉和青菜。

  “这是咱们站仅有的一点好东西了。”康雪胜搓搓手,不好意思地笑了。这座雷达站,距离城市很远,冬季物资补给困难。为了做这碗面,康雪胜在炊事班翻箱倒柜地找了个遍。

  “再不喜欢吃,我也得咽下去!不能辜负战友的这份心意啊。”也许是心理作用,也许是味觉反应,老胡发现这碗面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难吃。

  康雪胜盯着老胡吃完后笑了笑说:“其实,我早就听说你不吃面条。这碗面,我是按照你们老家米粉的方式做的。”

  听到这句话,老胡眼睛一酸,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没想到,这个粗犷豪放的西北汉子心这么细。”

  从那以后,不吃面条的老胡慢慢开始吃面条,一碗,两碗,三碗……

  后来,康雪胜退伍了,老胡开始自己学做面条。那年休假,他专门为家人做了一回融合南北风味的手工面,全家人对他的手艺竖起大拇指。

  如今,每次看到食堂做面条,老胡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然后挑上一大碗,哧溜哧溜全吃光。

  一碗面,凝聚了战友情,见证了军旅时光。此心安处是吾乡。还有很多和老胡一样的军人,已经把驻地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

  对军人来说,军旅时光里总会有一碗面相伴,第81集团军某旅装甲步兵二连排长陈敏杰也不例外。

  7年前,陈敏杰从新疆入伍,跨越数千公里来到新训部队。一群热血青年从天南海北汇聚到一起,开始了他们的军旅生涯。

  新兵连第一天,高大帅气的班长胡东杰,热情地领着陈敏杰进了班。晚上,陈敏杰不自觉地紧张起来。班长拍拍他的肩膀说:“上车饺子下车面。走,班长带你们吃面去。”

  吃惯了家乡香气四溢的拉条子,陈敏杰眼前这碗清淡、糯软的热面条,显得索然无味。不过,这碗面他吃得格外香。在班长和战友的关心鼓励下,他渐渐扫净了心中的疲惫和紧张,军旅之路也从这碗温暖的面开始启程。

  在军营这个大家庭里,无论是哪种食物,总是能在某一个时刻,借着那些温暖的味道,给人心灵的慰藉。

  今天,空前丰盛的食物不停吸引着我们的味蕾。但军营里的这碗面,仍有不同寻常的滋味,永远温暖着我们的胃和心。

  一盘饺子,因为加入爱的佐料而美味更足

  饺子,是中国人过年最重要的主食之一。

  熟练地调馅,擀皮,包馅……尽管战略支援部队某部少校孙书鹏已经掌握了包饺子的“核心技术”,但越临近年节,他就越思念妈妈亲手做的饺子。得知母亲今年能到部队来一起过年,他高兴极了。

  在母亲眼里,孙书鹏和家里聊起部队生活,从来都报喜不报忧——“昨天考核,我考了满分”“前几天比武,我拿了第一”……

  夜训结束,精疲力尽的孙书鹏回到宿舍,躺在床上。空荡荡的胃不时提醒他,要是能吃上一碗母亲包的饺子该多香!

  盼着盼着,母亲这一次真到部队过年了。除夕那天,营区张灯结彩。洗菜、切菜、揉面、拌馅、准备佐料……炊事班准备年夜饭的身影里,多了一个慈祥的身影。

  饺子一个个下锅,又一个个顺着热气浮起来。“饺子熟了,快尝尝。”母亲笑着和大家说。孙书鹏微闭双眼一口咬下去,尝到了久违的熟悉味道。

  食堂聚餐现场,通红的光亮映着一片欢腾景象。“妈妈牌饺子”一上桌,战友们就开始了“光盘行动”。啧啧称赞声中,军营的年味又浓烈几分。

  吃完年夜饭,孙书鹏禁不住问起母亲包饺子的“秘方”。结果,他几番对照,发现自己的做法与母亲的配方并没有什么不同。

  于是,孙书鹏半开玩笑地追着母亲问:“妈,你是不是藏着什么独门绝技,还没有传给我?”

  母亲淡淡一笑,若有所思地说:“家乡的菜、家乡的水,才能做出家乡的味。可能,这次的饺子是我做的,你才会觉得味道特别熟悉。”

  那一刻,孙书鹏豁然开朗:家乡的味道藏在一粥一饭中。家常美味,也是幸福滋味。如果说还有什么特殊的佐料,那一定是无可替代的亲情与关爱。

  春节期间,海军山东舰组织官兵包饺子。来自天南海北的战友们,包出来的饺子形状颜色各异。

  “不同的饺子颜色,代表着不同的甲板识别服。这是我们航母饺子的一大特色。”餐厅里,航空保障部门的女舰员连惠靓,正带着班里战友们忙得不亦乐乎。

  教导员骆宝库端着刚出锅的饺子来到机炉舱,递给正在值班的锅炉兵刘海洋:“新春快乐,我们给你送来了第一锅饺子。”

  将第一锅饺子送到战位上,是海军山东舰过年的习惯。吃着热腾腾的饺子,刘海洋感觉心里暖暖的。

  爱,是最珍贵也最平凡的佐料。新春佳节,同一屋檐下、同一战舰上,亲人和战友们一同下厨做饭,一同享用美味,用食物慰藉彼此,感受着亲情与战友情交融凝聚的力量。

  一盘盘热腾腾的饺子,盛满一个个小家的幸福,也装满了祖国这个大家的幸福。

  (解放军报 记者 程雪 采访中得到谢安、杨鹏飞、韩一民、谢林吉、谢思、杜黎鑫大力协助,特此致谢)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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